8/30/2011

新法律将允许警方秘密关押嫌疑人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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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Solidot by blackhat on 8/26/11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讨论修正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与公民权利息息相关,这次是15年来的第二次大修。刑诉法修正案草案限制了刑讯逼供,但同时也将一些非正式的做法法律化。修正案草案规定: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审讯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可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和连续性。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对于涉嫌国家安全犯罪等严重犯罪的嫌疑人,警方可以在不通知家属地点和时间的情况下秘密拘留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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