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2011

女子从未出过省,竟遭警方跨省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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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牛博山寨头条 by 刘晓原 on 4/13/11

   以前在媒体上也看过类似案件,在引起社会关注后,警方才会予以重视,最终被认定搞错对象。之所以出现"张冠李戴"案,一是嫌疑人冒用别人身份;二是办案机关查证工作不认真。在这类错案中,当事人能洗清不白之冤,都是因为没有去过案发地。设想一下,假使当事人曾经在案发地工作或生活过,一旦遇到破案心切的公安机关,再搞一个刑讯逼供,冤案也就发生了。类似这样的冤案,现实中也有过不少,如我代为申诉的李志平死刑冤案。李志平被无端怀疑有作案嫌疑被抓后,由于承受不了刑讯逼供之苦,被迫承认是自己杀了人。好在二审法官"明察秋毫",在一审两处判决死刑情形下,最终还是很"幸运"地逃脱了死刑。但案件查明是冤案后,至今长达27年了,也不给任何赔偿或补偿。冤案猛于虎!

http://news.rednet.cn/c/2011/04/14/2232769.htm

                         从未出过省莫名被通缉 妻子为何成跨省通缉犯?

    红网湘潭4月14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李志宏)"你老婆童卫红现在是网上追逃的通缉犯了",4月1日,一位朋友告诉了李峰这个消息。李峰当时并未往心里去,只当是朋友的一个玩笑。不久,一位在铁路公安部门工作的朋友,再一次善意地提醒了李峰。
  
  李峰从湘潭市岳塘派出所了解的资料显示,童卫红于去年5月初在山西寻衅滋事,已被山西省偏关县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不可能,这6年来,我妻子从未离开过湘潭,怎么可能在山西寻衅滋事",李峰如是说。
  
  昨日,李峰和妻子来到湘潭市岳塘派出所接受调查。目前,童卫红已被湘潭警方控制,须待山西警方到湘潭调查清楚后,方能做出最终处理决定。
  
  妻子成了网上"逃犯"
  
  李峰和妻子童卫红都是涟源市水洞底镇湖南锻造厂的下岗职工,6年前他们带着儿子到湘潭谋生,一家人租住在湘钢希望广场附近的一栋民居中。李峰在外面打工挣钱,妻子没有工作,每天都是在家照顾孩子、操持家务。
  
  4月1日,一位熟识的朋友告诉李峰,"你老婆现在是网上追逃的通缉犯了"。李峰只当这是一个愚人节的玩笑,并没有放在心上。不久,一位在铁路公安部门工作的朋友,再一次提醒了李峰。为了证实消息的真实性,李峰来到湘潭市岳塘派出所反映情况。
  
  据公安网《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显示,去年5月1日,"童卫红"在山西省偏关县伙同另外两人,指使多人打砸了两家饭店,涉嫌寻衅滋事罪,系刑拘在逃人员。不仅"童卫红"的人口信息与李峰妻子完全吻合,而且相片也是她的。
  
  "逃犯"6年未离开湘潭
  
  "这不可能",李峰说,妻子身体不好而且严重晕车,这6年来除了回娄底探亲外,从未离开过湘潭。
  
  据李峰租住房屋的房东介绍,李峰一家已经租住在此6年了,童卫红每天都在家操持家务、照顾孩子。房东的话也得到了周围邻居们的证实。
  
  李峰说,去年5月,他们家开了一家小蛋糕店。童卫红忙完家中事,都在店中守着,不可能去山西犯案。
  
  李峰根据《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所留电话,联系上了山西省偏关县公安局一位许姓民警。对方称,通过同案人员指认,确定童卫红为该案在逃人员。许姓民警劝李峰,最好要童卫红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李峰问:"如果案子办错了怎么办?"对方说:"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昨日记者给这名许姓民警打电话,对方表示电话中无法核实记者身份,要记者带着证件去山西偏关了解情况。
  
  童卫红已被警方控制
  
  昨日,李峰和妻子来到岳塘派出所。派出所民警给童卫红录了口供,随李峰来到租住地进行了调查。但是,警方必须对童卫红实施控制手段。
  
  据岳塘派出所负责人介绍,此案中山西警方才是主办单位,湘潭警方只是协办单位。根据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湘潭警方只有协助抓捕的义务,却没有审查案件的权力。
  
  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把调查材料通过上级部门转交山西警方,要求山西警方尽快派员来湘潭进行调查。必须等山西警方来人调查清楚后,才能做出最后的处理决定。
  
  李峰说,童卫红的心脏不太好、精神压力也很大,目前他最担心的就是妻子的身体。湘潭大学法学博士倪洪涛副教授表示,如果最终确定童卫红确属无辜,可以向此案的主办单位提出国家赔偿;如若对方拒绝赔偿,可以向主办单位所在地的司法赔偿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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