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2010

中国驳斥技术抄袭说,称“我们付过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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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中文热文榜|最新 by Solidot on 11/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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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idot发表于2010-11-24 09:56:00
中国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成都举行的一个会议上否认中国高速铁路技术抄袭论。 在谈到外界对中国高铁技术自主研发的质疑,田力普说,"我们购买德日法加的技术,那是按照国际规则支付了专利费的,这是合法的。消化别人的技术,结合自己的情况而创造出来的新东西,怎么会是抄袭呢?"中新社的报导称,从整车购进到设计出自己的检算软件,再到累计900余件高速铁路相关专利授权,中国高速铁路逐渐向自主研发转变。 专利都有一个10年或20年的保护期。而根据专利法,在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不得对发明进行商业性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行为。中国只是得到专利使用权,并不允许进行衍生作业。作为知识产权局局长,对知识产权法了解不多,原因倒也不是不能理解。此外,专利有没有促进继续创新则是另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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