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2011

追踪深圳保障房终审名单修改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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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南方周末-热点新闻 by infzm on 1/4/11

追踪深圳保障房终审名单修改之谜

作者: 吴杰 发自深圳 2011-01-04 09:08:02 来源:infzm.com

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合格家庭名单在2010年12月31日晚上悄然出现在深圳市住建局官网,相比复审时的6385户,有5293户通过终审,1092户被剔除。奇怪的是,初审和复审名单公式时均有的申请人的"财产和收入信息",在12月31日的名单中并没有公布,而经多家媒体曝光后,深圳住建局1月4日公布的名单中加上了这一栏。

据《深圳晚报》(2010年1月2日报道),在2010年3月与10月分别公布的初审、复审名单中,由于申请户财产和收入信息受到普遍怀疑,不少"零资产"家庭事后被证明所言不实,而12月31日的终审名单中却少了"2008、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总资产"这两项,多名市民给该报打去电话对此提出质疑。

深圳保障房终审12月31日版本名单 (深圳市住建局/图)

《南方都市报》1月2日的报道也对名单不公布财产和收入信息提出了质疑。

不过,1月4日下午,本网记者再次登陆深圳市住建局网站时,发现网站首页挂着"关于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公示及相关事项的通告2011/01/04",这份1月4日的终审名单中已经有了2008年、2009年的收入和家庭财产信息。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截图 (资料图片/图)

与网站首页显示的"2011/01/04"挂出的通告似乎有些对不上的是,深圳市住建局在名单通告中表示,名单的公示期为"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14日",通告的落款日是2010年12月31日。

前述《深圳晚报》报道也称,从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14日,深圳局对终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深圳市民、网民对名单还提出了几点质疑,包括公示日期为何选在元旦假期前夕,涉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申请户获批,家住豪宅跨区、跨街道申请保障房的申请户大量存在,已住在"桃源村"、"梅山苑"、"金地名津"等保障房小区的申请户为何还能申请保障房,等等。

经本网记者初步统计,终审名单中共有469户有车,其中,编号SL1070031000164的申请人李乐,工作单位为福田区孙辉名发廊,其家庭拥有4辆汽车,2008年收入为14801元,2009年收入为15731元,终审结论为"待定"。

此外,与初审、复审名单一样,在本次终审名单中,仍有大量申请人住在豪宅里;名单中也仍有不少在政府机构工作的申请人,单单工作单位为海关的申请人就有十多个。

网友"大鹏鸟"表示,在终审名单中住在豪宅中的申请人比比皆是:编号SL1070051000212的申请人李某东,住在福田区香蜜湖农园社区香榭里花园;SL1070041000095的申请人刘某平,住在福田区农林路香山美树苑,在福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班;编号SL1080081000352的申请人杨某豪,住在福田区擎天华庭。

深圳市住建局在名单通告中表示,由于异地结算的证券、期货数据尚未返回,部分申请家庭(单身居民)的证券情况、期货情况尚在审核中,待结果出来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申 请资格并另行通知;申请家庭(单身居民)拥有的车辆正在进行价值评估,待评估结果出来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并另行通知;部分申请家庭(单身 居民)由于存在与低收入家庭收入、资产状况不匹配的转账记录而被判为不合格。

通告中还提到,对在保障性住房申请中被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进行处罚。但具体的处罚方式及金额并未确定。

据了解,此次终审公示属于深圳保障房"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最后一关,这意味着只要终审公示无异议,相关人员即拥有购租保障房的资格。

深圳保障房一年来风波不断

2010年3月份,深圳经济适用房小区"桃源村"曾被媒体报道称小区地下车库中豪车云集。

其后,据《广州日报》报道,深圳市住建局通报调查结果称:媒体曝光的52辆过夜 "豪车",9辆是单位的,28辆不是小区业主的,只有12辆是业主所有,而且这12辆车都是入住后所购买。

深圳住建局透露,2007年首批经济适用房通过终审的8000多户人中,有1200多户人有车,最后获得经济适用房的比例为73%。

对于买得起车甚至豪华车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经济条件改善后是否应该退出所购经适房,让给更有需要的家庭?

深圳市房改处副处长李颖对此表示,根据深圳《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退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一)已购买其他住房的;(二)全部家庭成员户籍迁出本市的;(三)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但是,李颖同时表示,对购买了经适房的家庭买车后是否需要退出住房的问题,从国家和其他城市以及深圳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看,都没有进行规定。因此,对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买车的业主,不能仅因为其购房后买车就让其退出经济适用住房。

2010年3月下旬,在深圳市第二批保障性住房的初审阶段,被曝光申请者名单里有众多在政府机构工作的人员。

例如,本网此前报道曾指出,齐齐哈尔市驻深办主任石某也通过了申请;福田区梅林街道办的申请人李某,在深圳市电化教育馆工作,该户的共同申请人,与李某夫妻关系的毛某在工作单位一栏里写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分局。

在政府机构中,初审通过者最多的是深圳海关,有12人;只有25个人员编制的福田区安监局有11人通过初审。

对此,深圳海关和福田区安监局的有关负责人均回应表示,其单位通过初审的有关人员均是合同工或临时人员,收入较低。

而对于被曝住在豪宅"香蜜湖街道"水榭花都的申请人,香蜜湖街道办认为,"保障房申请人住在水榭花都、香榭里,他可能是在该地租房住,也可能住在亲戚家。"

而在10月的复审阶段,据《南方日报》报道,初审中被爆出来的"零资产"、"隐瞒资产"、"住豪宅申请保障性住房"等情况依然存在。公示名单上,依然出现37户"零资产"的情况。有一对住在南海玫瑰园的父女,其中一个申请人的工作单位为深圳大学,该小区的房价约每平方米3万元。

另一方面,也有初审时"零资产"的家庭在复审时"突然脱贫"。《深圳晚报》(2010年10月22日报道)称,南山区某街道初审时17户自报"零资产"户,在复审公示榜上,所有申请人的"家庭总资产"一栏均变成了具体的数字,半年后,大家悉数"脱贫"了。

例如,回执号为SL4020041000248的"零资产"家庭朱先生居住在海月路花半里雅居,在深圳市某劳务派遣公司任职至今3年,月薪2200元左右。在复审公示栏里,朱先生"家庭总资产"填写为"154885元"。

此外,还有不少申请人的家庭总资产直逼32万元的最高上限,多在30万出头左右徘徊。如一名住在南山建工村的辛某斌申报截至2009年12月30日家庭总资产为304138元。

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潘主任介绍,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复审不合格共计1472份,其中申请家庭总资产超限的221份,申请家庭人均收入条件不合格的285份,申请家庭有房地产或曾交易记录的474份,出现包括计生问题、婚姻问题、工资与社保问题、主动放弃、年龄问题、材料不齐、低保户、家庭组 成、户籍问题等的申请者有492份。

深圳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在终审公布之前被刷掉不合格的申请者并不能认定为"弄虚作假",而对于此前被媒体爆出和被市民举报的一些申请者实际上并不能得到有效的处理。

2010年12月31日及2010年1月4日,先后有两份终审名单在深圳住建局官方网站上公示,5293户通过,第一份名单中没有申请人的财产、收入公示,第二份名单中则加上了详细的收入和财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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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编辑: 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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