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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天然气供热涨价30%
理由:2008年听证会通过
作者: 综合 2010-12-13 10:05:42 来源:infzm.com
12月12日,兰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天然气供热价格未经听证涨价30%"事件做了回应。
此前,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12月10日,兰州市政府宣布了高达近30%的天然气供热涨价令。根据涨价令,兰州市天然气供热价格由原来的每平方米3.3元,调整为4.2元,上调0.9元,与燃煤供热价格一致,并从1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
对此,有市民说,算下来一个供暖季要多花500多元钱,有点吃不消,生活压力非常大。
兰州市物价局副局长李发庭在10日的发布会上介绍,11月2日,兰州市物价局召开座谈会,来自兰州市发改委、城乡建设局、消协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供热企业的代表,就兰州居民天然气供热价格调整进行了座谈。"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在国家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前提下,我市天然气供热价格调整理由充分,幅度适当。"
此前,兰州市政府曾表示,以后凡是顺着上游调价而调价的,可以不开听证会。
11月底,国家发改委刚刚表态,要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稳定价格总水平的通知精神,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并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统筹协调,审慎出台。
目前,由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只有自来水、天然气、电、成品油等。发改委这番表态普遍被认为是给地方政府"打招呼",告诫地方近期不要出台水电气涨价令。
政府近期更是连出数招剑指价格:发改委向粮油企业与电煤企业"打招呼"近期不能涨价,国务院12月10日公布了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将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作为惩处重点,并加大处罚力度。
此后,多个省市顺势表示"水电气"坚决不涨价,广东、江苏等地立刻叫停了天然气调价的计划,河南甚至将已经听证完毕的整体调价方案暂缓实施。
12月11日,即兰州宣布涨价令后第二天,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经济数据显示,11月CPI指数同比上升5.1%,已创两年来新纪录;今年1-11月CPI同比上涨3.2%,已经超出年初政府制定的3%的预期目标。数据显示出巨大的通胀压力。
在国家发改委的表态过后不到半个月,在CPI再创新高的背景下,兰州政府此次顶风涨价引来社会关注。更有媒体报道称,此次调价之前并没有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召开价格听证会。
据新华网报道,在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兰州市政府对此表示,两年前已经召开过听证会,并通过了天然气涨价的决定,现在只是执行两年前的决定。
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苏文武表示,2008年,兰州市召开听证会,供热价格一体上调到了每平方米4.2元,考虑到调整的面太大,且当时天然气上游价格未作调整,于是天然气供热价格未执行新价格,仍按每平方米3.3元执行,现在每平方米 4.2元的新价格其实是对2008年听证后天然气供热价格的执行。
根据发改委2008年发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但是,该文件并没有对一次听证会的有效期为多长作有关规定。
兰州市政府还表示,这次天然气供热价格调整也是顺应上游价格的上涨。兰州市物价局局长徐希望说,今年国家发改委调整了天然气上游价格,经加权平均测算,甘肃省天然气出厂价格每千立方米上涨260元,兰州市民用和商用天然气价格也均在下半年做了调整,天然气供热价格顺应上游价格做出调整。
苏文武同时介绍,兰州市商用和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市政府对公交、出租等公共事业用气做了补贴,再无力对供暖进行补贴,但充分考虑了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采暖价格补助对低收入群体全部覆盖,将分阶段、分批次补贴到位。
据前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消息,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发改委目前还不太清楚这件事情,将在进一步核实情况后给予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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